昨天(2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将在2015年至2017年,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关注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要求各地对有偿补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具体要整治有六项内容: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为什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省教育厅解释,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直接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严重违背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道德。虽然,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只是少数,但是社会负面影响很大。
集中专项治理时间为2015年6月起至2017年底,分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是从现在开始,到今年7月15日。各地和学校,都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集中治理阶段是从2015年7月中旬到年底。
各地将把治理有偿补课情况作为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行为,和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行为要重点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