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今年暑假教育部发文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有偿补课行为吗?浙江省教育厅还特意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将于2015年至2017年间,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今天,省教育厅通报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通报说,今年7月至8月底,全省共接到涉及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举报投诉分别有239件、657件,其中向省教育厅投诉的分别有102件、80件。在组织进行自查自纠期间,全省共有50所学校和184名教师经教育自行停止有偿补课。在自查自纠后,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许多地方进行了严肃查处。
全省共查处学校19所,查处校领导5人;查处教师167人,其中调离教学岗位16人,警告处分32人,记过处分8人,解除聘用合同20人,在本地区通报92人。
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省有偿补课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许多学校和教师普遍反映,此次重拳出击治理有偿补课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
各地十分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出台专项整治有偿补课方案。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台州等地制订了具体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在省教育厅部署专项治理前就已开展有偿补课的专项治理工作。嘉兴市教育局从今年1月开始至7月已开展专项集中检查3次,出动检查人员35人次,检查学校(培训机构)25家。台州市教育局在8月中下旬,由局领导带队分3个督查组实地核实举报投诉情况。
回顾:
2015年7月8日,浙江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将于2015年至2017年间,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详见浙江在线7月8日报道《浙江重点整治中小学校有偿补课明确列出“六个严禁”》。
发布“六个严禁”治理有偿补课
教师为他人介绍生源、提供信息也不允许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规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详细列出了专项治理的“六个严禁”:
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有182名教师因有偿补课被查处
整治情况纳入业绩考核
对于如何有效增强治理力度,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对于有偿补课的整治工作近年来一直在进行。
浙江省目前中小学专任教师有52万余人,在2013年的师德师风专项检查中,有182名教师因有偿补课受到查处。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治理有教育部新规作为依据,可以避免出现问责无法可依,仅停留在制止层面的问题。
依据《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将把治理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市、县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重要内容,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范围,纳入区域和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