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亮27日从财政部、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获悉,补助资金是由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专项资金,严禁用于超标准建设、豪华建设以及发放人员经费等。《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补助资金支持范围为中西部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其他贫困县的普通高中学校,适当向民族县和边境县倾斜,省会城市所辖区不列入本办法所指的贫困地区。同时,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校舍改扩建、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记者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