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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故事:大学生土里淘金能否再造家乡

发布时间: 2015-11-03 09:00:26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

  张振华是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张之洞班”的在读本科生。至今,他的母亲仍然不太理解这个高考超出一本线58分的“读书好苗子”,怎么就选择了农业大学,还回来和自己一样务农了。张振华则庆幸:还好没有将户口签到学校,自己还保留农村人的身份。

  一边上学,一边在内蒙古开展苜蓿草的种植事业,张振华的生活,被划分成田间地头和教室实验室两部分:暑期农忙,农闲赶回学校复习考试。事实上,不少像张振华这样从事农业创业的大学生,往往根在农村,受过高等教育,希望以新的思维来再造自己的家乡。迎接他们的,是怎样的挑战?

  农民并没有觉得大学生种地不靠谱

  张振华小时候放过牛,知道过度放牧对草原的破坏。父亲2012年开始养牛,张振华帮着购买牧草的时候,发现了苜蓿的宝贵。这种开着紫花、看似普通的草不仅蛋白质含量丰富、再生性强,所含的豆科牧草根瘤菌固氮还能改善种植土壤的质量。

  他开始着手紫花苜蓿的生产。和传统的种植方法不同,他采取的是机械化、规模化的模式,从播种到插秧都不需要太多人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和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他的父亲拿出毕生积蓄,支持他用于紫花苜蓿的种植。华中农业大学拿出实验田来,用于苜蓿新产品的试验。

  这个农村孩子不怕吃苦,但是为苜蓿选种育种的时候,几个小时的低头劳作,还是让他有些头晕。他的导师、华中农业大学教授赵剑提醒他:培育出最理想的种子,往往需要14年时间。农业是个急不来的过程。

  前期寻求资金的时候,张振华则遭遇了更多挑战。农村有农村的文化,在家乡内蒙古,他和几个潜在的投资人约在一起,八九个人喝掉了十几瓶白酒也没谈成,张振华曾经愤愤地想:不干了!

  更大的挑战在土地上。张振华的农村户口显示出了优势,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也就是说,如果转入武汉的非农户口,张振华需要以家庭的名义才能获得承包土地。

  但是,承包土地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要实现大规模生产,需要将小块土地连接在一起。一开始,拥有土地的农民并不看好这种奇怪的作物,挨家挨户地进行说服工作很久。这儿三亩那儿两亩难以集中,需要以土地换土地,才能将分散的土地集中,“土地是农民的根本,这是一个各方协调的过程”。

  最终,父子俩在凉城流转了3000多亩土地。在呼和浩特市,1000多亩土地来自近60户农民。紫花苜蓿切中了市场需求,种植的第一季,苜蓿草就盈利了。仅2014年5月种下的1000多亩,就挣了100多万元。

  让张振华欣慰的是,农民们并没有觉得一个大学生回来种地不靠谱。当地的农村,务农的年轻人已经很少了,留守的多为50岁以上的中老年。他们希望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能给自己带来新的希望。

  未来,张振华计划采取农业合作社的形势,租赁农民的土地,让农民用自己的技术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紫花苜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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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龚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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