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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需要可感触到的家

“致2016中国教育”系列评论二

发布时间: 2015-12-30 09:19:50 来源: 人民网-教育频道 作者: 储朝晖

  《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2015年)》显示,17岁以下的留守儿童总数约为6100万人,他们中15.1%的孩子一年没有见过父母,4.3%的孩子甚至和父母已有一年没有联系。

  人们对留守儿童不可谓不关注,以此为主题的文章连篇累版,有不少人还写出学位论文。在实践中也有人做出了不小努力,政府反复地强调“重视”“关注”,着眼于建立宏观的“服务体系”,但是总体上依然不够精细,相关的多个政府部门的责任与权力边界不明晰,在全国范围内未能确认各级政府中哪个部门负主要责任,其他部门如何协调。学校对留守儿童多了一份关爱;民间公益组织派出志愿者、社工,建立各种“家园”,进行各种捐赠;乡村社会“爱心爸妈”、临时父母的相互帮助。有的地区还在学校、社区、乡村设置专业社工岗位,为留守儿童服务。然而,深入到留守儿童的生活,还是能够发现他们的问题并未真正得到解决,因为他们真正需要的是相对完整的可随时感触到的家。

  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往往是劳动强度较大、收入较低的那部分人,他们本身就缺少自尊自信,对孩子的监护能力不足,监护责任意识不强,甚至感到对孩子的什么都无能为力,所能关注的也就是孩子是否吃饱穿暖和考试分数。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孩子孤独、敏感、自卑,亲情出现疏离,一方面时常感到急需要父母的时候找不到父母,怨怼父母对自己不闻不问;另一方面又感到父母“是多余的”,对接触不到的父母产生冷漠,短暂的相聚往往成为双方矛盾的爆发期。

  由于共同生活的时间太少,父母对孩子的了解被窄化到模式化的问候甚至盘问,缺乏充分的亲子互动,反复的叮嘱又会引发孩子的厌烦。于是多数留守儿童与自己的父母沟通不畅,关系较僵,越走越远,在他们的身上,家从不可接触逐渐演变为家庭概念的淡薄。

  对留守儿童的千万种关爱和帮助最终都绕不开的一个概念就是家。中外众多研究表明,任何一个人的成长发展过程中,父母的亲情和家庭的关爱是很难找到替代形式的,它是一种能够将激励与规范巧妙组合在一起的导引力量。缺少家庭亲情哺育让留守儿童没有人生目标,不能安静地学习生活,与高速运转的社会齿轮粘带不上,最终很高比例的人走向自暴自弃。

  更为突出的问题是在于那些父母双双外出或失联的留守儿童,毕节市0-18周岁的留守儿童374187人,其中0-14周岁的留守儿童中有11160人的监护较差,3009人处于事实上无人监护照料状态,茨竹村151名留守儿童中有43名儿童的母亲那一栏标注的是无联系、失联、离家出走未归等。本人曾实地调查的重庆巫溪县22367名留守儿童(2015年6月的统计)中1623名仅有母亲在身边,286名完全没有亲人在身边。这种现象在其他留守儿童较多的地方同样存在。

  调查表明,留守儿童只要有母亲在身边就不会存在太大的问题。问题最为严重的是父母双双外出,以及那些完全没有亲人在身边的孩子。这些孩子缺少日常生活的照料,起床、洗澡、洗衣、理发、吃饭、室内卫生等都成为问题,遇到困难时无人相助,缺少有效监护,难以在关键期形成明晰的是非观念。由于他们小小年纪就遭遇严重的亲情缺失,交往圈极为有限,有自闭倾向,不愿与他人交往。

  留守儿童问题多,最为关键的影响因素是他们的家庭结构不完整,家庭功能不健全,监护人的监护能力不足,很难履行监护责任,由于没有正常的家庭生活,也就无法承载家庭教育。

  做好留守儿童的工作,需要遵从规律,了解实际,以提高家庭监护和教育能力为基础,从尊重孩子开始,营造良好家庭内部环境。

  为此,政府亟需从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两方面着手,减小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尽可能减少双亲同时外出务工的比例,当然在这方面不宜强行实施留乡政策。同时,要制定相关法规,加强流动儿童管理与保护,适当引入社工、非营利组织。建立外出务工家长微信服务平台,对一定区域(社区、乡、村)的留守和流动儿童进行总体联络、管理、服务。构建由家庭、政府相关部门、学校、社区、非营利组织多方参与、内外协调互动的留守和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物质支持与精神支持。

  重点要解决双亲外出和失联孩子的家庭问题。建立双亲外出儿童登记报告制度。凡双亲外出的儿童,当地政府必须登记报告,定时了解儿童的生活情况,教育和生活需求,并记录在案;联络监护人,督促其承担儿童监护的责任,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关照儿童的成长,必要时为这些孩子寻找爱心爸妈,“一加一”结对服务,建立成长专项档案,让留守儿童身边有可接触到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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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龚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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