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自己开的培训机构“中国最具影响力”,结果带来了大麻烦:柯桥一培训机构面临20万元的罚单。
“第一,以前我不懂广告法,看到别人在用,我也就用了,懂的话打死我也不会用这个‘最’字;第二,小微企业经营很困难,我们创业很难,利润很少,受不起重罚;第三,我没有拿宣传单到媒体上大肆宣传,只是放在店里,对社会并没有造成很大危害;第四,我已经认真学习了广告法,以后再也不会乱用了……”
昨天上午9点,在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的一场小型听证会上,柯桥区一家培训机构的法人代表董某一口气列出四大原因,请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开一面,取消对自己开出的20万元的天价罚单。
原来,董某和朋友一起在柯桥城区开了一家培训机构,以中小学生学习培训为主。
2015年9月24日,省教育厅、省工商局在督查时发现,董某的培训机构名片和宣传单上,印有“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品牌辅导机构”、“特级教师在这里授课,高级学习分析师,直线提分”等词语。
经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调查,认定董某的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对培训效果做明示性承诺、使用绝对化用语等广告违法行为。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宋高明介绍,根据新《广告法》“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不仅责令董某停止发布该广告,并要处以人民币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个“最”字,至少要罚20万元,董某觉得很冤。昨天,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举行听证会,给董某一次申辩的机会。
听证会上,宋高明认为,董某的认错态度比较好,也很配合调查。董某说的话也有一定道理,他们已经予以从轻考虑,拟对董某作出20万元处罚。“法律规定的处罚下限就是20万元,我们都无法改变。”
“如果真的要罚这么多,我恐怕只有关门了。”董某最后无奈地说。
昨天的听证会如实记录了双方的陈述、申辩过程,但没有当场宣布处罚决定。
“培训机构的广告乱象,一直以来都被人诟病,不重罚不足以制止。”主持此次听证会的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金国庆说,该案的意义在于,告诫所有商家,做生意就得了解《广告法》,不懂或乱来,迟早会被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