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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第二次学考选考周六开考 选考科次增逾七倍

发布时间: 2016-04-08 16:31:21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纪驭亚

  浙江在线·教育新闻网04月08日讯按照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办法,新高考的第二次学考选考将于4月9日至11日进行。记者7日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全省共有25.39万考生参加本次学考选考,其中学考81.13万科次,选考14.86万科次。相比2015年10月底的首次学考选考,本次增加了4900名考生,变化最明显的是选考科次,增加了13.14万科次左右,增幅达763.4%。

  “对于2017年参加新高考统一招生的考生来说,如果没有参加2015年10月和本次学考选考,还可选择2016年10月及2017年4月参加有关科目考试。”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分析,根据目前的选考情况,预计后续选考科次及人数将会大幅增加。

  新高考实行高中学考和高考选考相结合,考试成绩既用于评价学业水平,又用于高考招生。除外语全国考试从2016年10月实施外,语、数仅提供学考试卷,政、史、地、理、化、生及技术各科均提供学考、选考两种试卷。

  据了解,本次学考选考全省设81个考区、300余个考点、3万多个试场。按照高考的要求和规则管理,考场实行全面标准化管理。由于考试科目和场次较多,共安排9场考试,历时两天半。具体开考时间:4月9日8:00开考历史,10:30开考物理,13:30开考技术;4月10日8:00开考化学,10:30开考思想政治,13:30开考数学,15:50开考语文;4月11日8:00开考地理,10:30开考生物。由于考试时长不同,为避免相互干扰,同一考点学考和选考安排在不同考场内进行。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选考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而学考则不得提前交卷。

  省教育考试院也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生准考证号和座次均由省教育考试院随机编排。也就是说,同一考生不同科目的考试可能安排在不同考场进行。此外,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将按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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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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