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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多年被指不中用 面临落地难尴尬

发布时间: 2017-01-17 09:48:34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朱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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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个思路满足精神慰藉

  “常回家看看”这个条款的可操作性确实很差,好的办法又比较难找。那么,孝顺父母是不是必须要亲自回家朝夕相处呢?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李超从另外一个角度给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父母越是年老越希望有子女的陪伴,过年过节的,子女尽可能赶回去陪陪父母,这肯定是无法取代的,也是最好的方式。”李超认为,在此基础上,还可以采取一些变通的方式。她指出,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精神赡养(也叫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三方面。其中,“常回家看看”就主要是属于精神赡养这方面。而精神赡养还可以体现出更多的宽泛性,比如,经常打打电话、与父母视频、发微信等等,这些利用现代通讯方式的沟通方式也可以满足年纪不大的父母的精神需求。

  “当然,随着父母年龄的增长以及受教育程度、职业等影响,不同老人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因此采取适当的多种形式都是值得考虑的。”李超举例说,可以带父母一起休假,在国外就有专门针对全家出行的旅游项目,这都是很好的增进情感的方式。

  此外,现在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都居住生活在大城市中,李超认为,既然“常回家看看”困难重重,那可以鼓励子女把父母接到身边共同居住或者让父母居住在自己附近,为此,新加坡等一些国家还专门出台法律和政策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这些举措都可以鼓励、促进子女和父母增进感情,满足年纪大的父母的精神慰藉需求。

  
编辑: 张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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