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义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超纲教学”和“提前教学”“随意收费”现象将得到整治。1月28日,记者从义乌市教育局获悉:义乌将在该市范围内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项目备案审核和教师信息公示工作,这是该市强化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的一个重要举措。
义乌市教育局要求,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社会、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该市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和该市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
届时,义乌市教育局将组织学科专家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由教育局、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核结果分为三种:通过、重新送审、不予通过。未通过者,一律不得开展培训。
凡完成备案审核的培训机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在规范的《义乌市民办教育机构信息公示栏》内公示。未通过备案审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