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教育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
《方案》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服务内涵质量、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等教育相关举措。具体都有哪些内容?教育小微带大家一起看↓↓↓
《方案》提出——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继续加大对困难地区和薄弱学校支持力度,完善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对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标准拨付公用经费。
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为住宿学生配备宿舍、食堂、厕所、澡堂等基本生活设施,落实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
合理有序扩大县镇学校学位供给,到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
加强学校非卫生厕所改造。
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稳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2年全面实现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约20%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负责单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方案》提出——
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扩大公办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发展公办园,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通过购买服务、财政奖补等多种方式支持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
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综合奖补、教师交流培训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80%以上的在园幼儿享受到普惠性学前教育,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全国原则上达到50%。
积极支持多渠道投入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待遇,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普惠性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
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鼓励以定向培养方式为贫困地区农村培养幼儿教师。
负责单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方案》提出——
提升教育服务内涵质量
建设“互联网+教育”支撑服务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覆盖各类学生。
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优化教材和课程体系,完善质量监测制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型城市遴选和企业试点,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带动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大东部高水平大学对中西部地区高校的支持力度,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本科学校。
负责单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方案》提出——
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推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省级实施标准,以县为单位实施。
推动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资源整合和改革创新,加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强化数字文化服务和流动文化服务,不断提高文化惠民工程的覆盖面和实施效果。
继续支持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促进高校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
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统筹建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对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统筹管理,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
负责单位: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
《方案》提出——
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
继续加强县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体育健身公园、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社会足球场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合理利用公园、体育中心、闲置厂房、校舍操场、社区空置场所等,拓展公共体育设施场所。
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升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水平,促进学校体育设施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双向开放。
负责单位: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方案》提出——
健全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
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推进康复大学筹建。
发展重度贫困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加快制定残疾人托养、康复服务国家标准,加强对孤残儿童福利和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帮扶力度,对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予以帮扶。
采取普通学校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落实“一人一案”,解决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动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结合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大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
负责单位: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
《方案》提出——
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制定行业准入标准、管理规范和监管标准,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从业要求、设施设备、技术流程等规范标准。
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在城市建成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农村和贫困地区进一步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
利用社区中心、闲置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家庭育儿知识传播、社区共享平台等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发展,发展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
积极开展保育知识、技能等培训,推动高职院校设置相关专业,开展家庭科学育儿培训指导。
加强对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营养、儿童心理、儿童运动等方面的综合干预,充分开发儿童潜能,促进儿童早期发展。
负责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方案》提出——
推进家政培训和就业服务
持续开展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
实施农民工学历和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推进家政培训提升行动,搭建家政服务员和用工企业对接平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提升家政服务能力。
全面推进“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引导中西部地区贫困县与中心城市劳务对接,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
建立健全家政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建设包含家政服务员基本信息、从业经历和服务技能等内容的家政服务员档案数据库和家政企业数据库。
负责单位:商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
《方案》提出——
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
推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加强大运河文化带、革命文物等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打造优质、特色服务品牌。
编制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选取并重点支持一批传统工艺项目。
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重点工程和基地建设,到2020年建设100个左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推进“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系统完整保存文物信息,推进资源开放共享。
实施乡村文化繁荣兴盛重大工程,支持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
负责单位: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