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育才中学初二学生小博(化名)遭七八名初中生围殴,浑身是血倒在学校附近,经抢救无效死亡。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情节严重、手段残忍,成为全社会的“痛点”。青少年施暴行为为何屡禁不止?又该如何斩断校园暴力的魔掌,切实保护青少年权益?
令人扼腕的校园暴力案
家住江苏省泗洪县半城镇的小博是泗洪育才中学初二学生,平时寄宿。7月14日中午,小博在外补完课回育才中学途中,被同校初二学生朱某带到学校附近的小区拐角处,随后七八名泗洪明德中学的初中生对小博拳脚相向,其中有人持木棍猛击小博头部致其倒在血泊里,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得知儿子死亡的噩耗,小博的父亲李先生赶到县城。“小博和朱某有矛盾,但儿子平日性格温和,和同学鲜有争吵,也从未打过架。”李先生至今也不敢相信小博已经死亡,更难以相信残忍杀害自己孩子的竟是几个初中生。目前,涉案嫌疑人均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侦办中。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起校园暴力事件再次刺痛社会的敏感神经。据统计,仅今年被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就有30余起,其中包括云南某中学女生遭殴打并被强行拍裸照上传网络;湖南衡阳一名12岁女孩被童年玩伴投毒杀害……
一边是深受伤害的生命,另一边是“14岁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条文。这样的矛盾掀起网友对法律公正性的讨论。对此,江苏兴玄武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晏兵克表示,不满14周岁的青少年免罪,但监护人却逃不过相关的民事责任。“孩子意味着未来,对他们所犯的错误我们不应一味地讨论惩罚,而应将注意力放在‘拯救’上,发现问题的成因,讨论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