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策”需要配套“小细则”
与秦天一等创业者不同,大多数人对休学创业政策的关注和了解,开始于2014年12月。当时,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首次在政策层面允许高校学生休学创业。
今年5月,《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布,提出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
其实,在国家政策出台前,不少地方和学校就已经尝试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
2012年,武汉即出台促进光谷科技成果转化的“黄金十条”,其中就包含允许大学生创业的规定,并可以为休学创业者保留学籍,其创业项目还可以折算成学分。
南京也在2012年出台了鼓励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的政策:凡到南京市大学创业基地创业的学生,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都允许学生休学创业,且都以两年为限。区别在于北京大学的保留学籍以一年为单位,清华大学以一学期为单位。
从中央到地方再到高校,休学创业的政策、办法都在出炉。但对于大学生创业者来说,休学创业的“大政策”需要有更详细的配套细则。
作为曾经的休学创业者,吴诗雨和秦天一都认为,虽然大学生创业的政策环境很好,但在落地执行时,对他们的实际帮助还比较有限。
秦天一表示,目前的休学创业政策只是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但并没有明确创业项目和成果该如何转化。他建议把创业的成果经过考核认证以后转化为学分。在他看来,创业锻炼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包含了很多专业课程的内容,甚至是在学校学不到的课程和实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司副巡视员徐建平在一次访谈中表示,目前全国各部门、各省市出台的有关创业创新和就业的政策总共有1900多条,但有大量的政策交叉重复,落地性差,改革性的举措少。而且有些政策往往是“看得见,摸不着”,再加上政策执行过程的传导时间长,申请复杂,门槛太高,所以创业者难以获得这些政策的扶持。
作为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更为关注的是对休学创业者的身份认定和社会保障问题。在他看来,虽然创业失败后大学生还可以回到学校继续学业,但在休学期间如何为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兜底”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