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教育市场存在“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现象,买卖双方都有点稀里糊涂的感觉,这样看似相安无事,实则会破坏整个行业的风气。
除了对在线教育的资质要从严审核外,还应对在线教育的发展采取促进性原则,体现在立法上,就表现为制定相关的鼓励性政策。
随着暑假即将进入尾声,不少家长选择让孩子收心学习,将目光投向了在线教育,希望多巩固几门功课,开学后能跟上新课程。
然而,满心期待报了名,发现教师的水平堪忧。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姚建龙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业规则不完善,导致在线教育乱象由来已久,在线教育硬伤难除。
专家建议,抓紧明确在线教育机构准入资质和认证标准,同时,建立权威认证机构,为在线教育发展提供优良的发展空间。
30分钟课程有3000名学员听
家住山东的李晓明是一名高一学生,上个月他偶然看到表哥在网络上学习英语,觉得挺特别。只要有一台电脑、一张桌椅,在线支付十几元钱,就可以听到北京、上海的名师讲课,这对李晓明来说吸引力挺大的。
暑假期间,父母一直想给理科不太好的李晓明报个提高班,与父母商量后,李晓明让表哥帮忙报了一节物理在线教育培训课。
“这些在线教育课程,比去实体教育机构上课便宜了不止一点。”李晓明向记者说,报一个10节课的实体班2000元到5000元不等,而在线教育课一节只要10元钱。
李晓明介绍,注册在线教育平台并缴费后,负责人会把报名上课的人加进QQ群里。在线培训教师会提前几分钟开始调试机器,准备好的学员就在QQ群里打出“A”代表已准备好。老师讲的虽然不乏有亮点之处,但是语速快还有口音,听得不是很清楚,再加上时间有限,又有进度要求,很多问题都是一点而过,就开始讲下一个知识点了。
李晓明的电脑,半个屏幕看在线直播课程,半个屏幕打开QQ群,有问题随时问。
但是一堂课下来,老师只是自顾自地讲课程内容,QQ群里很多人在闲聊,解答问题环节安排在讲课结束后,只有3到5分钟,一般问10个问题能解答1个,李晓明的问题根本就排不上队。
“这可能跟学生太多有关系,很多人都是图便宜,好不好也就无所谓了,一个30分钟的课程,有3000多个学员听,互动性肯定要差些。”李晓明说,便宜的课程服务一般也就算了,但是让他不能理解的是,价格贵的课程服务质量也跟不上。
在线教育的教师劝说李晓明报一个精品班,优势是小班直播,招收人数20人封顶,可以进行有效互动,老师可以及时回答他的问题。
没经得住劝说,李晓明花了499元购买了共8节课的精品高中物理培训班,每天下午两点到两点半直播授课,他感觉这个应该效果好些。
“真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本来说好只有20个人的课,后来越加越多,最后变成50多人。在线教师说这是上次开班缺课的学生,只听一节就会离席。但事实并非如此,很多学生从第一节听到了最后一节。”李晓明说,人越多互动性就越差,这就像是小规模授课和大礼堂授课的区别。
“人数跟之前说的不一样我就不计较了,老师中途也换了人,之前讲课的那位老师知名度比较高,我就是冲着他去听课的,但是最后4节课却换了另外一位老师来讲。”李晓明告诉记者,换老师并没有提前通知。
对此,学员们都有些不满,纷纷要求退钱,但指导老师只说会安排赠送其他课程,并未同意退钱。
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
“一直以来,在线教育作为常态教育的补充,主要是为了弥补常态教育及传统教育在学习时间、地点、阶段性上存在的不足,依托互联网产生了传统知识产品存在形式和传播分享方式的革新。”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说。
程方平指出,相较于传统线下教育,在线教育在这方面的优势十分突出,它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满足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学习时间碎片化的需求,提升了学习效率。在线教育还可以跨越因地域等方面造成的教育资源不平等分配问题,使教育资源共享化,降低了学习的门槛。
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随着互联网普及率越来越高,之前被紧紧封锁在学校围墙之内的知识信息,正在通过在线教育的形式被广泛传播出去。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介绍,一对一直播、一对多直播及录播相结合等多种在线教育形式,满足了不同用户的需求,尤其是近几年盛行的在线教育直播课程,更是受到不同群体的欢迎。在线教育直播课程不再是老师们自说自话的单方面授课形式,而是有了交流、分享的过程,这无疑提高了学习效果。
“同时,在线教育机构在运营过程中,节省了大量的人力、房租等成本,使得在线教育体现出价格优势。”熊丙奇认为。
在线教育发展迅猛,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6年在线教育市场规模达1560.2亿元,用户规模为9001.4万人;预计到2019年将达2692.6亿元、1.6亿人的规模。职业在线教育、中小学在线教育以及高等学历在线教育齐头并进,占据了在线教育市场整体的86.5%,成为市场的主体。
熊丙奇认为,在全民共享的大教育背景下,在线教育或将在今后的教育领域里占得一席之地。
建立行业内部权威认证机构
随着在线教育的迅速崛起,隐藏在其背后的乱象也浮出水面,如在线教育行业出现的“李鬼”多、资质缺、维权难等问题。
“除此之外,在线教育本身的授课模式也存在硬伤,我国现阶段的在线教育质量存在良莠不齐、教育方式单一、互动性有限、学习效果不理想等现象。”储朝晖说,如何打破在线教育发展的瓶颈,成为我国教育培训行业需要解决的难题。
姚建龙认为,这与我国在线教育评价体系并不完善有莫大的关系:没有统一规划,对于行业内部管理不完善,导致在线教育市场无序竞争,发展畸形;对于在校生的知识考核依然有赖于各种考试,造成学员对学习效果评价不够客观,影响学习积极性。
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专家认为,健全行业自律不失为一剂良方。
“我国可以建立一个行业内部的权威认证机构。”程方平举例说,部分国外在线教育行业设有这样一个机构,该机构受本国教育系统认证,交给行业协会进行管理。它们的主要责任是,对在线教育机构的教学成果进行追踪认定,不管是颁发的相关证书,还是作出的效果评价,都是真实而有效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学员全面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同时也对在线教育机构的真实性有一个较为中肯的评价。
“该认证机构作为第三方,与在线教育机构和学员之间都不存在利益瓜葛,作出的评判可信度较高,但若该认证机构有失公允,则要负一定责任。”程方平解释说。
对于建立权威认证机构,姚建龙认为可以借鉴,他建议我国建立完善有序的行业规则,帮助行业内部自查自纠,提高行业积极性。“值得注意的是,该机构应得到行业内部的认同,毕竟行业内部的事务还是本行人更加了解,同时也能使从业人员了解到,自身做好也关系到整个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储朝晖指出,建立公正客观的行业标准,就要明确奖惩规则,对有良知的在线教育机构应积极鼓励,对粗制滥造、剽窃盗版甚至冒用他人名声宣传的,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采取零容忍态度。
“除此之外,我国在线教育的教学质量不高,也成为制约在线教育发展的因素。”储朝晖建议,应当把握内容为王的原则,优秀教师和优秀内容才是在线教育发展的保证,才会有市场。
熊丙奇认为,在线教育行业知识库体系庞大,专业多且层次深,因此行业内部需要注重知识和经验的积累,鼓励行业协会创建一套丰富的知识库体系,让整个行业受益。
同时,鼓励传统教育与在线教育相结合,增加互动性,并拓展新领域,开发新思路,丰富在线课程的种类及内容。
应出台在线教育培训法
“在线教育机构和在线教师是否有资质,在线教育机构从没有主动公开过,我也没想过要问。”记者问李晓明是否注意过平台和教师的资质时,他这样告诉记者。
李晓明说,很多学员跟他一样,都只是看口碑,并没有注意这些问题,如果教师讲得不错,也就不管那么多了。
程方平注意到,在线教育市场存在“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现象,买卖双方都有点稀里糊涂的感觉,这样看似相安无事,实则会破坏整个行业的风气。
“有句话叫‘互联网人不懂教育,教育人不懂互联网’,两个圈子交集少,有些教师教课可能是一把好手,但是对互联网教育却是门外汉,而有的教师则刚好相反。”程方平指出,如果互联网和教育不能有效结合,就不能将在线教育的优势发挥出来。
“在线教育机构良莠不齐,教师身份信息和资质不公开,收费和教学程序不合理,是在线教育行业发展的一个大问题。”程方平指出。
姚建龙指出,由于近年来在线教育市场发展迅猛,相关管理部门难免出现人手不够的情况,并且在线教育涉及多个部门,由工信、教育、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管理,出现表面上看谁都有权管实际上都不管的现象。
如果要从源头抓起,准入资质是第一道环节。姚建龙指出,目前,在线教育机构成立需要经过工商部门和教育部门双重认证,方能取得办学资格。
“由于过程繁琐,致使许多在线教育机构逃避办理正规手续的情况时有发生。”熊丙奇认为应简化办学手续,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后,便可以进行正常的商业运作,利用优胜劣汰的市场发展规则,获得稳定、高质量的在线教育服务市场。
对此观点,程方平并不认同:“教育服务与其他社会服务类机构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线教育机构还具有教书育人的责任,因此,教育机构不能以纯商业模式运作,工商注册管理和教育部门的双重认定,不仅不能放松,还需要严管才行。”
专家认为,应将线上教育纳入依法治教轨道,让线上教育发展有法可依。
姚建龙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出台在线教育培训法,在立法上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共同治理。完善在线教育的资质审核,规范相关手续流程,加强对在线教育机构的审查,不仅要依法依规有序发展,还应将其子公司、分公司、加盟店等纳入审查范围,争取将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
程方平也建议,应当在立法上明确在线教育教师的资格认证标准,从事在线教育的教师都要经过互联网和教育方面的培训,获得相关资质证书才能进行授课。
“如果买卖双方都没有第三方来监管,就容易使在线教育市场向极端发展,这对在线教育整个行业的发展来说是弊大于利。”姚建龙建议,应当打通监管渠道,对商家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让不良商家意识到,网络不是“避风港”。
在姚建龙看来,除了对在线教育的资质要从严审核外,还应对在线教育的发展采取促进性原则,体现在立法上,就表现为制定相关的鼓励性政策。
2015年12月27日,修订后的教育法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国家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在线教育,不仅是社会的进步,更是时代的要求,因此立法上对此也应该加以鼓励。”姚建龙建议,应当将教育法第六十六条加以细化,增强我国的网络环境建设,打造更有利于信息化教育的发展环境,政府也应当加大对在线教育的投入,对发展优良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建设一批质量优、口碑好的在线教育品牌。